停车难是当前城市居民普遍面临的问题,走进许多小区,我们会发现地面车辆停的严严实实。有在划定的停车位停的,也有在非停车位的场地或路面停的。那么,小区的停车位应当归谁所有?归开发商所有,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,还是归全体业主所有?
小区地面的停车位分为两种,一种是小区建设之处就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一种是小区建成之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。在小区建设之初就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业主对车位享有共同管理和收益的权利,具体管理事项和收益的分配可以由业主大会进行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