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除合同通知书
甘肃快通物流有限公司:
我公司与贵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签订《工业品买卖合同》,约定由我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电缆,合同价款为566210.5元。合同签订后,我公司生产了合同约定规格、型号、数量的电缆,但贵公司却只支付了15万元的预付款,剩余货款一直未予支付。贵公司不但不支付剩余货款,还一直拒绝提货和接收货物。我公司多次要求贵公司履行合同,但贵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及事后承诺,至今没有履行。贵公司的违约行为给我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,货物不但长期占用我公司库房,我公司还承担生产货物的垫资费用。鉴于此,我公司现郑重向贵公司通知如下:
在贵公司收到本解除合同通知书后,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《工业品买卖合同》正式解除。贵公司赔偿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,包括货款损失、投入资金利息损失、仓库占用费等。如贵公司不予赔偿,我公司将依法起诉。届时,诉讼费、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将全部由贵公司承担。
特此通知
甘肃鼎盛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3月20日